东南网连江11月9日讯(记者 林学武)日前,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5月22日-8月9日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
案件一:曾景师以工业盐冒充饲料加工用盐从事销售活动案
2023年5月22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曾景师涉嫌以工业盐冒充饲料加工用盐从事销售活动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工业盐用于海参饲料盐渍海带加工的违法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2023年11月1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曾景师采取行政处罚,没收剩余的11.7吨工业盐,并处以与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共计9900元。
案件二:连江县黄岐镇朱弟蔬菜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8月9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连江县黄岐镇朱弟蔬菜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2023年11月3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连江县黄岐镇朱弟蔬菜店采取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的行为,免予罚款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7.5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