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1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童跃军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个体工商户童跃军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2月9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CJ-ZC230002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个体工商户童跃军销售的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个体工商户童跃军销售的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2月9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CJ-ZC23000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