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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灵芝孢子油是“抗癌之王” 南京一食品店被罚5万元

信息来源:pooioo.com   时间: 2022-12-26  浏览次数:8

中国消费者南京讯(记者薛庆元一款普通的保健食品被宣称是“心脑血管福星”“糖尿病克星”“抗癌之王”“溶栓之王”等。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2345举报,称位于古雄街道的某食品店,组织老年人上课,销售灵芝孢子油,宣称该产品有抗癌、治疗糖尿病等的功效。

接到举报后,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上门检查,发现这家食品店外面半间和普通食品店无异,里面一间却放着几排椅子,给老年人体验、上课、做宣传。为了核实经营者是如何组织老年人上课,宣传什么内容,销售什么产品,执法人员查看现场,找到了一枚监控摄像头,但是走近一看,却发现这枚摄像头只是一个塑料模型,还煞有介事的连着一根电源线。店家声称这个摄像头只是吓唬吓唬人,不让人偷东西。

灵芝孢子油软胶囊说明书。

在现场的电脑中,执法人员调取了一些资料,有商家内部学习的资料,包括如何开拓客户、如何进社区进物业,其中,60岁以上的人群是商家的重点拓客对象。据了解,商家向老年人宣传的产品中有一款神奇的固体饮料,名字叫雪莲复合肽,商家向老年人宣称“由药中极品天山雪莲培养物和高品质小分子肽结合,既能发挥中药的调理功能,又能发挥肽修复改善细胞活力,比较全面,吸收好,见效快,是当下既能帮助提高免疫力又能帮助改善基础疾病的产品”,但是,在这款产品上标注类别为固体饮料的普通食品。还有一款更加神奇的保健食品“灵芝孢子油”,商家称该产品是“心脑血管福星”“心脏病的救星”“糖尿病克星”“抗衰老之王”“抗癌之王”“排毒之王”“溶栓之王”等,宣称“看不起病的人”“有重大疾病的人”“有慢性疾病的人”可以吃,“有癌症的人吃了减轻复(副)作用”“吃一个星期人有精神食量增加”。

雪莲复合肽产品。

不少老年人在听到宣传后,高价买了这些产品。其中,雪莲复合肽售价499元/盒,灵芝孢子油680元/盒。经营者还推荐按“疗程”购买,一次性让老年人购买几千元、上万元。后察觉到可能存在问题,老人的子女们纷纷向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和反映情况。商家在给老年人播放的PPT中还使用了国旗、领导人形象。此外,还使用了党徽图案、军人形象,甚至连少先队队旗未能幸免。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同时,《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良好风尚、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叫停该食品店的经营活动,责令现场撤除所有违法广告后,对店铺进一步整顿,予以彻底关停。同时对该经营者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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