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3类食品共109批次样品,抽检的109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为9批次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1、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五湖海鲜产品芜湖路店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南关区北纬三十度海鲜二店销售的公虾爬子(计量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南关区北纬三十度海鲜二店销售的母虾爬子(计量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宽城区海之润海鲜批发店销售的皮皮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辽源市龙山区海船先生海鲜批发西小桥店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辽源市龙山区林姨海鲜行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辽源市龙山区海正海鲜汇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辽源市龙山区海船先生海鲜行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唯多大连海鲜平价超市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四平、辽源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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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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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指标之一,是环境中常见的化学毒物,易造成食品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甲壳类镉的限量≤0.5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非有意加入。镉是蓄积性毒物,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