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发布1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牛羊肉、梭子蟹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12月1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在组织抽检的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等25类食品2749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2730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牛羊肉、梭子蟹等。
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博爱伟业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馒头、花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鑫荣双盈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东澳诚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厨智宝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平第一分公司经营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金瀛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李标经营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北京司风华商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标称河北名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成府路店经营的多味葵花籽,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河北名鸽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标称北京盛源恒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水长城包装饮用水、山谷响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标称青县卉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密云果园店经营的豆丁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标称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隆嘉周庄商贸中心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产品。
11、北京聚晟晶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面碗、米线碗、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2、北京市海淀区梅锦酒家经营的乌江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3、标称定州市绿野养殖有限公司生产,阳光嘉誉金灿酒店(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4、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河中街店经营的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5、标称北京香福圣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圆火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