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学院2019年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三)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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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经学校考察和研究决定引进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提供以下待遇:
(一)博士
1、提供30—5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理工类5万元;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4、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6、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者,根据相应人才级别享受待遇。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成果突出、达到三级教授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40—5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5—5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成果突出的、达到我校三级教授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0—4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2、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3、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4、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理工类10万元;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6、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者,根据相应人才级别享受待遇。
(三)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贴”专家、“省突”专家、“省贴”专家、博导、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学者、云岭英才计划入选者等在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
1、提供40—6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2、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3、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4、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6、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者,根据相应人才级别享受待遇。
(四)第四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
(五)第五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四类人才和第五类人才学校以柔性方式引进,相关待遇根据所聘岗位职责、承担工作任务等情况由学校与其商定。
所有招聘人才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入园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高层次人才到学校报到后,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至学校的差旅费,免费提供5年期过渡性住房(水电费、物管费自理)。科研经费按科技处和财务处的规定据实报销,高层次人才补贴按月发放,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可选择签订合同后先一次性领取60%,剩余40%从第二年分7年(84个月)的方式发放,也可选择分8年(96个月)的方式发放。高层次人才如有其它特殊要求可面议。
五、其他说明
以上内容为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具体事宜以正式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