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陵区农委联合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等5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广陵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面启动了广陵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含小食杂店、小餐馆)、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整治食品品类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违规情形包括: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和农村食品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提升全区农村食品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