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抽检豆制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8大类食品共119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此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饮料1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49批次,酒类2批次,乳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调味品13批次,饮料30批次。
不合格样品
博罗县长宁镇达龙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瀾石井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7CFU/250mL、192CFU/250mL、0、0、0,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为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的要求。
博罗县园洲镇记德来商店经营的“芝麻调和香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39g/100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0.25g/100g的要求。
据了解,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及时移交给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有关查处情况将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
来源: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