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39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名单,其中,广西有5批次不合格样品!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2111批次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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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72批次、不合格样品39批次,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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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销售的五丰三黄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人民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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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白沙农贸市场周雪春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南宁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南宁市恒发蛋品经营部(供货商)的叮当初生土鸡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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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同时,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都是我们常吃的食品
快看看你家里有没有
来源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西新闻网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罗 锐
值班编辑丨谭双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