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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信息来源:pooioo.com   时间: 2012-08-06  浏览次数:588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经冷水江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冷水江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试行)》(以下称《制度》)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制度》规定市政府财政设立食品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同时,农业、质监、工商、药监、商务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都要安排食品安全奖励经费,按照部门监管职能,对为查处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同时对食品安全举报范围、奖励原则、奖励额度及奖励程序、保密纪律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人,根据其提供线索和证据情况,可获得案件查处货值的2%-4%但不超过2000元的奖励,如查无涉案货物,也可视情节获得100-500元的奖励。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人,则由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重奖。(通讯员曾建平 黄武芝)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市农业局(农产品环节)--5212346;市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5318028;市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环节)--12312;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环节)--1231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与保健食品环节)--52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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