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制建设撑起食品安全“保护伞”
信息来源:pooioo.com 时间: 2012-07-18 浏览次数:590
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十条意见》,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分解细化为33条,分别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级食品安全职能部门。随后,又研究出台了《咸阳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咸阳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扎实予以贯彻落实。截至目前,责任追究干部35名,发放举报奖励资金6万余元。
全市先后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等食品安全会议7次,专门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和专项整治。同时,市上将检、法两院纳入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部门,强化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进行考核。市食安办与市监察局联合发文,将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确定为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在年初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首次将食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写入责任书中,建立起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一票否决”和“第一问责”的“三个一”工作制度,使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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