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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作坊日产毒肠粉3000公斤 店主被判2年半

信息来源:pooioo.com   时间: 2012-01-06  浏览次数:491

    东莞长安镇一家肠粉加工店日产肠粉近3000斤,四分之一的产品添加硼砂等有毒添加剂,去年6月老板和工人齐齐被抓(详见本报2011年11月24日AⅡ03版)。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店主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工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情:销售毒肠粉近十万斤
    2010年11月,40岁出头的广西男子黄某根在东莞市长安镇接手别人的“端记肠粉店”,自产自销肠粉。2011年2月,黄某根雇请了老乡丘某勤夫妇等工人,黄负责采购原材料、配料和销售,丘负责做肠粉,廖某负责搬运,丘妻等两名女工负责装箱。
    期间,黄某根购买了100公斤硼砂、50公斤连二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用做添加剂。丘某勤根据黄某根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分别添加了保险粉、盐、味精、碳酸钠、脱氧乙酸钠、面制品防腐保鲜剂、烧鸭油以及硼砂。其中,保险粉、硼砂的添加比例是:1400斤大米添加500克保险粉,100斤大米加入50克硼砂。
    截止2011年6月3日被查,端记肠粉店共销售肠粉约35.7万斤,其中添加了硼砂的肠粉约9.5万斤;根据保险粉的添加比例及其实际使用量计算,添加了保险粉的肠粉的生产量约为16.8万斤。
    庭审:店主明知硼砂有毒仍添加
    2011年11月2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公开审理了此案,旁听席上几乎座无虚席。
    对公诉机关指控在生产肠粉过程中加入硼砂、保险粉的基本事实,黄某根、丘某勤均没有异议。
    黄某根在庭上称,开始不知硼砂、保险粉是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后来有客户说不能加,才知道是违法的。知道后已逐步调整,并非所有的肠粉都加了硼砂、保险粉,有添加剂的肠粉约占七成。
    庭审中黄某根还供述,他买的大米质量不好,浸泡久了会使米浆过黏,影响口感,加入硼砂和保险粉能让肠粉更松软,还能防止酸变。黄某根说,每天出粉两次,每日约用1400斤大米,每斤米可出3斤肠粉,“批发给小贩,每斤赚约1毛钱”。
    而丘某勤则辩称,加入添加剂是为了防止肠粉变坏。硼砂只是在发现出粉粘台时才添加。“我不知道加入这些添加剂是违法的,只是照着老板的吩咐去做,我自己也吃这些肠粉”。但法庭调查的证据显示,他对其行为的害处并非不知情。
    审判:受雇工人铃铛入狱
    法院认为,黄某根、丘某勤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明知硼砂系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添加剂、保险粉是禁止在肠粉中添加的添加剂而添加,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其添加硼砂与添加保险粉的行为存在交叉重合,无法明确区分,依法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即本案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肠粉是一种地方大众食品,被广泛食用,而该店日销售量近3000斤,案发当日查扣的2000斤肠粉抽样检验出硼砂及保险粉残留物,并且查明至少25公斤硼砂、20公斤保险粉已被用于添加到肠粉中并销售出去,尚有75公斤硼砂、30公斤保险粉准备继续用于添加,幸被及时查处。本案虽尚未造成中毒及其他显性的损害后果,但仍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黄某根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丘某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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