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信息来源:pooioo.com 时间: 2011-12-12 浏览次数:834
中央政法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9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上纷纷表示,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据介绍,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各专项法律为支撑、与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检验检疫等法律相衔接的综合性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论坛上表示,卫生部即将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2011-2015年)》的起草工作,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发布实施,作为指导今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陈啸宏指出,卫生部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程序;完善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渠道,建立更广泛专家参与标准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和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公开、透明工作。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更广泛领域专家参与讨论的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加公众参与程度;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研究等。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介绍说,今后一段时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取证难、定性难、定罪难等问题,推动有关法律的修订,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种类、罪名、罚则,使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表示,下一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对现行法律中影响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问题,积极向立法部门提出完善建议;对于法律理解和适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正确适用法律,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供司法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表示,今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将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塑化剂”“地沟油”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有效打击犯罪。
国家质检总局总检验师项玉章指出,国家质检总局今后将进一步做好有关规章制修订工作,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尤其是结合当前省级以下质监部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抓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废止、修订工作,规范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表示,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此外,论坛公布了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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